濟建質安站字〔2017〕6號
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度全市工程質量
檢測機構春季監督巡查工作的通知
市站有關科室、各縣、高新區、章丘區、長清區監督站、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行為,落實檢測機構質量主體責任,保證檢測工作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春季監督巡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圍
本次巡查范圍為全市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站負責城區內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春季監督巡查工作;各縣、高新區、章丘區、長清區監督站負責本轄區內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春季監督巡查工作。
二、巡查時間
2017年3月1日至3月25日。
三、巡查模式
結合2016年度濟南市信用評價及監督檢查情況,以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為巡查對象,采用事前不告知、飛行檢查的方式,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監督巡查。
四、巡查組織
市站成立“質量檢測春季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巡查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陳國華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業務管理科。領導小組將對各巡查組實施巡查過程的標準掌握情況、巡查紀律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本次檢測機構的春季巡查,市站組長由構件檢測科負責人擔任,成員為科室全體人員。陳國華副站長負責市站檢測檢測構件科的巡查督查工作。
各縣、高新區、章丘區、長清區監督站應按照市戰部署,結合本站的實際情況安排本轄區檢測機構的春季巡查工作。
各巡查組應提前制訂巡查計劃,并嚴格按照檢查計劃進行巡查。巡查組應根據日常業務工作需要合理調配檢查計劃,巡查活動不得影響日常業務工作。各巡查組應對巡查的檢測機構及時形成相應檢查記錄。
五、巡查內容
本次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檢測機構行為、檢測儀器設備及設施環境場所、檢測樣品及檔案管理、檢測工作質量、監督抽測等五個方面。
(一)檢測機構行為
以檢測機構質保體系的建立和運行及關鍵崗位人員到位履職為重點,結合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檢查檢測機構的質量行為。
1、檢測機構質保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通過對檢測機構的獨立資格保持、資質證書、資質認定(計量認證)證書有效性等質保體系運行內容的檢查,結合檢測工作質量的檢查,落實檢測機構是否存在資質超期,超資質檢測的行為。
2、對檢測機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檢測人員、注冊工程師等關鍵崗位的人員檔案進行檢查,落實人員配備、任職資格、證明、及質量職責的情況,重點關注是否與檢測機構資質及業務相符。
3、對檢測機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關鍵崗位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通過詢問現場相關人員,查閱相關行為資料,對檢測機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檢測人員、注冊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履職情況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檢查印證;將行為檢查與檢測質量檢查結合,在核查行為資料的同時,結合檢測記錄、報告等反映檢測質量實際效果的資料,對質量檢測行為進行綜合評判。特別關注是否存在虛假檢測行為及重大違規行為。
(二)檢測儀器、設備及設施、環境、場所
主要檢查檢測儀器設備、設施的配置、精度,環境、場所的適用性及使用情況。重點核查檢測儀器設備、設施及環境、場所是否滿足資質要求及開展業務的需要。
1、對檢測機構儀器設備進行檢查。通過詢問儀器設備使用人員,抽查儀器設備設備檔案完整性、使用記錄時效性、檢定/校準證書真實有效性等內容,對檢測機構的設備儀器的配置、精度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落實。
2、對設施、環境、場所進行檢查。通過檢查落實設施、環境控制設備的開啟情況、環境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養護室等恒溫恒濕場所是否滿足檢測要求及相關運行記錄,結合檢測記錄、報告等反映檢測質量實際效果的資料,對設施、環境、場所與質量檢測行為是否相符,進行綜合評判。
3、檢測機構自動采集系統和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通過詢問人員及調閱資料落實水泥、混凝土/砂漿試件、鋼筋等力學性能試驗應使用數據自動采集系統,并與監督機構聯網,實現檢測數據實時傳輸。地基基礎靜載荷檢測等項目是否使用自動加壓、數據自動采集系統,檢測數據應實時傳輸到監督機構。
檢測機構是否在固定試驗場所安裝能實時反映檢測實際情況的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監督機構聯網。
務必要求檢測機構在年內實現數據采集系統與視頻監控系統與各級監督機構聯網,確保檢測數據與監控視頻的實時、同步傳輸。
(三)檢測樣品及檔案管理
1、對檢測機構的樣品進行檢查。對檢測機構的樣品接收、流轉、留置、返還的記錄和臺賬進行抽查,抽查過程應結合現場樣品的標識、狀態、完成性,落實兩者之間的相關信息是否相符。重點檢查見證取樣檢測的樣品,是否由見證人員送檢,并形成記錄。檢測機構是否建立檢測試樣留置制度,有樣品留置要求的,留存過程應符合標準要求。試畢樣品的留置期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2、對檔案管理進行檢查。通過對存放檔案的抽查,落實
檢測機構是否有專用檔案庫房和足夠的檔案柜,有無防火、防盜、防潮、防蟲、等安全保管及安全措施。重點抽查各類檔案的存放是否分類清晰、歸檔及時、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檢測工作質量
以檢測工作的真實性、準確性為重點,通過詢問相關人員、查證檢測工作全過程資料,結合檢測行為檢查,落實檢測工作質量。
1、檢測過程應規范。重點抽查近期檢測活動采集的數據、相片等信息資料以及檢測過程中涉及的各種記錄之間的邏輯關系。
2、檢測數據應真實準確。重點監督檢測結果的真實性,主要查看已檢測樣品與采集的數據、原始記錄等信息的即時性和有效性,以及各記錄之間的邏輯關系。
3、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的規范性。抽查檢測報告,并詢問出具報告的相關人員,核查報告依據的標準是否準確、有效,結論是否符合要求。
4、現場檢測工作。通過抽查報告,落實出具的報告是否已辦理合同登記并制定現場檢測方案;檢測機構開展現場檢測活動是否對開始的檢測計劃、檢測時間和地點等內容是否告知監督機構;是否有監理人員的見證記錄;
5 、檢測結果不合格上報。抽查相關上報記錄及報告,檢查出具不合格報告情況、是否按相關要求和時間進行上報。
(五)監督抽測
對于從事監督抽測任務的檢測機構,除上述檢查內容外,應通過調閱監督抽測樣品接收、流轉、留置、返還的記錄和臺賬,詢問收樣人員監督抽測的樣品接收情況,結合現場樣品的標識、狀態、完整性,落實兩者之間的相關信息是否相符。抽查過程應重點檢查送樣人的簽證記錄、送樣人資格是否符合要求、樣品是否已根據要求封存。
通過抽查監督檢測報告及結果與工程監督部門的交接記錄,落實監督抽測報告,尤其是不合格報告是否按相關要求和時間進行上報。
六、巡查結論
巡查結論分為“符合”與“不符合”。以下情況判定為“不符合”:
(一)檢查表(附件1~5)中標有“★”的條款為保證項目,其中一項不符合,則該項檢查表結論為“不符合”;
(二)檢查表中所檢查項目符合率低于80%的,該項檢查表結論為“不符合”。
具體評價標準詳見各檢查表。
七、相關要求
(一)做好廉潔自律工作
各巡查組負責人要切實做好春季巡查過程中的黨風廉政工作,認真履行負責人職責,在巡查過程中相關負責人要規范工作人員行為,對工作人員在質量檢測監督各環節的表現進行監督,嚴格按照工作職責、監督程序辦事,嚴格責任追究。在巡查中,會議現場嚴禁擺放水果、香煙等物品,嚴禁接受宴請、嚴禁接受禮品禮金等行為,切實講廉政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檢查標準、規范檢查程序
各巡查組要以檢測機構為對象,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其他工程質量檢測管理文件實施本次巡查工作。
要統一檢查標準,規范懲戒尺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需停止檢測活動的,市站構件檢測科需事先請示分管站領導后實施,并及時報站領導。縣、區站應根據實際情況向各站領導匯報。
(三)實施差別化監管,鼓勵先進
在巡查過程中,各巡查組要對檢測資料完整、檢測設施完備、檢測行為優良、檢測質量真實、信息化建設先進的檢測機構進行表揚,對其好的做法進行推廣,并記錄良好信用評價記錄。
(四)檢查問題的處理
1、對未辦理合同登記、檢測前未進行告知、現場無檢測方案的、未進行監理見證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竣工驗收資料。
2、檢測條件不滿足檢測要求、人員不到位、隨意更換檢測部位、對檢測過程中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出具檢測報告無效,不得作為竣工驗收資料,并對責任單位及個人按規定處理。
3、出具的檢測數據及結果違反規范、標準要求的,視為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要求檢測機構限期整改,其出具的檢測報告不作為竣工驗收資料、整改期間暫停新承接檢測業務、記錄不良行為并公示、對責任單位及個人送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移交相關技術監督部門處理等。
巡查過程中,巡查組應對現場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虛假檢測行為及時形成相關材料并對相關檢測機構進行通報曝光。
(五)認真總結,形成報告
巡查工作結束后,市站構件檢測科及各縣、高新區、章丘區、長清區監督站應形成巡查情況總結報告。縣區站于3月27日前將總結報告報市站構件檢測科,由構件檢測科匯總后報市站業務管理科。
濟南市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