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度全市在建工程
質量安全春季巡查工作的通知
濟建質安站字〔2016〕6號
市站各科室、各縣(市)區(分)站,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加強我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質量安全春季巡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圍及時間安排
(一)本次巡查范圍為全市所有基礎、主體在建的受監工程(未申報基礎、主體結構驗收的在監工程)。
(二)本次巡查自3月10日開始,各檢查組應于4月12前完成檢查工作,檢查過程中每周日統一休息。
(三)各科室、各縣(市)區(分)站應制定檢查計劃明細表,并嚴格按照檢查計劃進行巡查。
(四)巡查中,各科室、各縣(市)區(分)站(下稱巡查組)應合理調配檢查計劃,不得影響竣工抽查等各項日常監督工作業務的進行。
二、主要巡查內容
(一)質量安全行為
以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要求為重點,結合項目經理十項規定的有關要求,重點檢查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行為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情況。
1.結合工程質量治理兩年治理行動要求重點對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法人授權書、質量承諾書簽訂情況、施工現場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情況進行檢查。
2.對施工現場工程質量五方責任主體“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法人代表授權書”公示牌、“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承諾書”公示牌、“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信息公示牌、“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公示牌、“建筑工程項目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公示牌及安全生產各類標識版圖的設置情況進行檢查。
3.重點對項目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通過詢問現場相關人員、查閱相關行為資料,對參建各方項目負責人及相關關鍵崗位人員履職情況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印證;將行為檢查與工程實體檢查充分結合,在核查有關行為資料的同時,應結合工程現場和實體質量安全的實際控制效果對質量安全行為進行綜合評判。
(二)施工質量
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和有關工藝性標準的規定,施工質量必須達到現行國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要求。
1.抽查建設項目施工資料和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施工圖設計變更文件、合格證、施工試驗報告、日志、質量驗收記錄等;施工技術資料應真實、齊全、及時、完整,整理規范有序,內容必須符合工程設計文件、國家規范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2.抽查建筑材料進場驗收及見證取樣制度執行情況,對鋼筋原材堆放區、加工區及工程作業面的鋼筋直徑進行抽查,按《濟南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抽測辦法》對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進行監督抽檢。
3.抽查工程建設執行強制性標準及實體質量控制情況;抽查施工現場標養室設置及標樣試塊、同條件試件標識、養護放置情況;重點檢查影響結構安全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及工程實體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工作落實情況;抽查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數據標注情況。
4.對現澆板鋼筋保護層厚度、混凝土(砂漿)強度、現澆板厚度及住宅工程的軸線、凈高進行抽測,其中儀器檢測項目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測表格采用日常監督抽測所用表格),每個單位工程隨機抽取一層進行儀器檢測:
(1)抽測3塊現澆板檢測鋼筋保護層厚度,每塊板抽測6根受力鋼筋;當有懸挑構件時,應另抽測3件懸挑板。
(2)抽測3件豎向混凝土構件(剪力墻或柱)進行回彈法強度檢測,當結構中同時包含剪力墻和框柱,且混凝土標號不一致時,應各抽取3件進行檢測;磚混結構抽查6道承重墻對砂漿強度進行回彈法強度檢測;定點檢測的同時對觀感檢查中對強度有懷疑的部位也應進行檢測和處理;混凝土及承重砌體砂漿強度,需在已達到等效齡期的樓層中抽取,均未達到等效齡期的,暫不抽測。
(3)任意抽取3塊現澆板,采取儀器檢測或打孔等微破損方式對現澆板厚度進行抽測。
(4)對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情況進行復核,隨機抽查5個房間,對房間的軸線尺寸、凈高進行抽測。
(三)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工程復工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參建單位是否按照我站《關于切實加強建設工程春節后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濟建質安站字〔2016〕2號)文件要求開展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重點檢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安全隱患的排查情況,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
2.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一是加強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標準化檢查力度,辦公區及生活區、加工區等臨時設施的設置,應符合標準化施工的要求;二是加強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檢查,現場大門及圍墻的設置、場地及道路的硬化、材料堆放及覆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存放等必須符合揚塵污染治理的要求,現場進出車輛的沖洗設施必須可正常使用并滿足沖洗大型車輛的需要;三是加強現場消防設施的檢查,嚴防春季火災事故。
3.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重點突出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一是加強對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切實加大對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審查及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二是加強對建筑起重機械,高處作業吊籃、整體提升式腳手架的檢查,重點檢查設備安裝、拆卸方案的編制審查及日常檢查及維護維修情況;三是加強現場實體防護的檢查,尤其是洞口、臨邊防護設施以及腳手架的搭設、封閉及高處作業防護措施的設置情況。
4.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整理、歸檔情況。一是重點檢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與審批情況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交底、檢查和驗收情況,二是起重設備備案、使用登記情況,塔吊、高處作業吊籃等設備的進場檢驗及驗收、日常檢查及維護保養情況,三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證件管理情況,現場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四是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驗收的相關記錄。
5.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管理情況。一是重點檢查施工現場使用的鋼管、扣件的進場驗收和復試情況;二是密目網、安全平網、安全繩、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品的產品合格證明及進場驗收記錄;三是作業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使用情況,對于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的應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巡查組織
市站成立“質量安全春季巡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巡查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劉其賢任組長,王維佳任副組長,陳錫剛、萬立華、張健、范濤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總工辦。領導小組將對各巡查組實施巡查過程的標準掌握情況、巡查紀律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本次巡查市站共分五個巡查組:即監督一科至五科,組長由各科科長擔任,成員為科室全體人員。
張健副站長負責監督一科、監督五科巡查督查工作,范濤副站長負責監督二科、監督三科、監督四科的巡查督查工作。
市站軌道交通科、裝飾科、構件檢測科、起重機械科根據各自監管情況自行安排春檢計劃。
各縣(市)區(分)站應按照市站部署,結合本站的實際情況安排各自質量安全春季巡查工作和對檢測機構、商品混凝土、起重機械檢測的監督檢查。
四、強化懲戒約束機制
1.對未按《關于切實加強建設工程春節后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濟建質安站字〔2016〕2號)文件要求在施工開(復)工作業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開工條件檢查的或通過抽查項目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檢查整改不到位的不允許復工作業。
2.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除采取停工整改、通報批評、移送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等措施外,對情節嚴重的,還按照我市建筑市場準入清出的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給予暫停一定期限內的投標資格、外地企業清出我市建筑市場等處理。
3.對相關責任人按照《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和《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縣(市)區(分)站要嚴格工作紀律,統一檢查標準,認真做好春季巡查工作,為2016年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一)做好廉潔自律工作
各巡查組負責人要切實做好春季巡查過程中的黨風廉政工作,認真落實巡查組負責人的責任,在巡查過程中相關負責人要規范工作人員行為,對工作人員在工程監督、檢測各環節的表現進行監督,嚴格按照工作職責、監督程序辦事,嚴肅責任追究。在巡查中,會議現場嚴禁擺放水果、香煙等物品,嚴禁接受宴請、接收禮品禮金等行為,切實將廉政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檢查標準,規范檢查程序
各巡查組要以施工圖設計文件為依據,嚴格執行建設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按照我站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規程及其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文件實施本次巡查工作。
要統一檢查標準,規范懲戒尺度,對檢查過程中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問題普遍的或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現場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需停工整改的工程,市站各科室需事先請示分管站領導后實施,并于文書出具當日報總工辦,由總工辦匯總后報站領導;縣(市)區(分)站應根據實際情況向各站領導匯報。對停工整改工程,各檢查組要切實做好跟蹤檢查工作,對拒不停工整改的責任單位,按規定采取相應措施進行嚴肅處理。
(三)在巡查過程中,各巡查組要對施工現場責任主體落實到位,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好的工程進行表揚,對其好的做法進行推廣,并為其創優爭先提供優先服務;對不認真履行各方責任主體職責,施工質量問題嚴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不到,存在諸多安全隱患的工程,除按規定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外,及時收集工程相關違法違規材料并進行通報曝光。
(四)每個單體工程巡查結束后,應形成相應檢查表,具體詳見附件。
(五)各巡查小組應及時對每天巡查情況進行匯總,及時將巡查情況匯總至總工辦。巡查工作結束后,各科室及各縣(市)區(分)站均要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于4月19日前報市站總工辦。
濟南市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