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市建筑市場執法檢查的通知更新時間:2011-03-14 瀏覽次數: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文件
濟建建字【2011】11號
關于開展全市建筑市場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縣(市)、區建委(建設局),高新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城鄉建設委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意見的通知》(濟政辦發〔2010〕20號)精神,加強全市建筑市場監管,規范各方責任主體市場行為,根據委2011年重點工作安排,我委定于3月中旬起對全市建筑市場進行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檢查內容
(一)檢查范圍
2011年全市在建及部分已竣工備案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檢查內容
1、建設程序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有無規避招標、未按要求編制招標控制價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等情況。
2、工程承發包情況。重點檢查工程有無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出借資質或超資質、無資質施工行為,以及外地企業是否已辦理進濟備案手續等情況。
3、合同履約情況。重點檢查有無訂立背離施工、監理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或簽訂“陰陽合同”行為以及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情況。
4、主要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重點檢查項目經理(總監)、監理工程師、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執(職)業資格以及到位、履職、變更及備案情況。
5、竣工結算情況。重點檢查有無出具或串通出具虛假結算資料等情況。
6、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繳納情況。重點檢查有無不繳、少繳、漏繳建筑企業養老保障金行為等情況。
7、一線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有無人證分離、無證上崗等情況。
8、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參建各方和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行為以及工程實體結構質量安全等情況。該項工作由市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結合春季大檢查單獨組織開展。
二、檢查方法和檢查步驟
(一)檢查方法
本次檢查分成企業全面自查、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重點抽查和鞏固提升三個階段進行。
(二)檢查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3月10日—3月20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責任主體根據此次檢查要求,認真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有效整改。
2、重點抽查階段(3月21日—4月30日)
市城鄉建設委組織若干檢查組,對市內五區(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在建工程特別是房地產開發項目及其責任主體市場行為進行重點抽查。檢查將采取聽取匯報、查閱原始資料(建設手續、合同、結算、往來票據、工資單等)、現場驗證、對照核查人員、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等方式進行。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章丘市、長清區和高新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重點抽查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鞏固提升階段(5月1日—5月20日)
市城鄉建設委將對部分自查不認真或問題較多以及整改不積極不徹底的項目進行復查,鞏固和擴大檢查成果,確保執法檢查取得實效。
4、通報處理階段(5月21日—5月31日)
市城鄉建設委匯總檢查情況向全市通報,并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城鄉建設委成立全市建筑市場執法檢查領導小組,田莊主任任組長,王國富副主任任副組長,委建筑業各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建筑業管理處,建筑業管理處處長王冠一兼任辦公室主任。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章丘市、長清區和高新開發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成立專門機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做好本轄區內的執法檢查工作,于2011年4月20日前將檢查情況報市建筑市場執法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配合市城鄉建設委做好所屬轄區的執法督查工作。
(二)規范執法檢查行為。檢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明確執法身份,依法開展檢查工作。
(三)強化調查取證。檢查時應認真做好相關情況記錄工作,確保每一受檢項目都有檢查檔案。檢查中應注意對重要證據的采集和留存,對“陰陽合同”、工程款及監理費支付憑證、執(職)業資格證書等重要證據應要求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簽字確認,認真做好現場(詢問)筆錄,發現違規、違法問題應現場取證。
(四)嚴肅工作紀律。檢查組人員要廉潔自律、嚴格執法,不準在受檢單位吃喝,杜絕吃、拿、卡、要、報現象。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