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更新時間:2011-03-14 瀏覽次數: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文件
濟建質安監字【2011】2號
關于印發《2011年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市)、區建委(建設局),高新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2011年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2011年全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全面貫徹執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以落實工程參建單位質量安全責任為核心,以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重大危險源監管為重點,以健全完善監管體系、嚴格執法為手段,在堅決杜絕受監工程倒塌事故,確保受監工程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基礎上,對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進行專項治理,推動全市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為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保駕護航。
二、工作目標
受監工程質量安全處于總體受控狀態,有效控制較大事故發生,杜絕主體倒塌和群死群傷事故發生;采取有效措施,強化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受監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創建一批精品工程和安全文明示范工程。
三、工作要點
(一)進一步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
1、強化對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行為的監管力度。將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保證體系、機構設置、制度建設、人員到位以及責任落實等作為行為監管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兩場聯動作用,嚴肅查處參建各方責任主體違反基本建設程序開工建設、承建違規工程、肢解發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除記錄不良行為并通報批評,依法移交有關部門或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并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動態監管,以及給予暫停施工、監理單位在一定期限內的投標資格、外地進濟企業清出本市建筑市場等處罰。
2、每季度召開全市建筑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分析各階段質量安全工作的形勢、動態,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并對有違法違規行為及出現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通報,狠抓責任落實。
3、繼續完善并認真執行集中交底培訓、短信預警、專家論證、 過程約談、行為審查、動靜態評價、懲防約束、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開展對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努力構建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加大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監管力度
1、深基坑。一是繼續嚴格深基坑安全專項方案專家論證工作的檢查把關,對不按規定進行論證擅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并責令鑒定檢測;二是加強對深基坑工程從業單位及人員資質、資格的審查,對于不具備規定資質、資格的,嚴禁從事深基坑工程的設計、施工、監測等工作;三是加強對基坑設計方案、施工方案、監測方案的落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既定方案施工或實際施工工況與設計工況嚴重不一致、不按要求對基坑進行巡視檢查的堅決予以查處;四是對基坑工程的回填時間進行嚴格檢查控制,具備回填條件的應及時進行回填施工,對不按要求及時回填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
2、模板及腳手架。一是支模架及腳手架搭設高度、支模架跨度及荷載超過規定的規模時,其安全專項方案必須進行專家論證,對未經專家論證擅自施工或不按論證方案執行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二是研究出臺相關規定并組織專項檢查,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支模架、腳手架鋼管壁厚,扣件材質、重量不符合標準要求,支模架由不具備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的木工搭設等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三是繼續加強對高處作業吊籃的監督檢查,督促參建各方切實提高對吊籃施工安全的重視程度,對吊籃設備進場驗收及施工全過程嚴格實施管理,確保施工時吊籃內人員不得超過兩人,安全鎖及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可靠有。
3、起重機械。進一步完善手段,強化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管。一是繼續嚴格執行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未經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抽查并辦理使用登記的設備嚴禁使用;二是實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資格證書留存制度,施工單位在辦理起重機械監督檢查手續時,應向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提交操作人員的資格證書原件,監督機構查驗后留存,待辦理拆除手續時返還原件;三是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嚴格執行月檢制度,檢查過程及記錄要真實、有效,確保能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四是要特別加強對施工升降機限乘人數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所有施工現場的升降機,必須全部在轎廂內外設置嚴禁超員和限乘9人的警告標志,并嚴格落實執行。
4、施工用電。嚴防觸電事故發生,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保"等安全用電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同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對工人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及對工人安全用電常識方面的教育培訓。
5、高處墜落。加強對臨邊及洞口、腳手架操作層、高處作業等易發高處墜落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嚴查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的到位情況。
6、物體打擊。加強對材料垂直運輸、模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等易發物體打擊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7、火災。配合消防主管部門切實做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深刻汲取上?!?1·15”火災事故及我市已發生的幾起板房火災事故教訓,繼續突出重點,加強對施工現場火災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治理。一是所有新開工工程的板房,芯材必須使用巖棉等不燃或難燃材料,層間樓板必須使用鋼板,板房的用電線路必須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板房安全用電管理的通知》要求執行;二是繼續深入開展外墻保溫材料及密目網燃燒性能專項整治活動,采用參建單位自查和監督機構抽查的方式,對每一批進場的保溫材料、密目網,都要嚴格查驗其燃燒性能,達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三是繼續嚴格貫徹執行《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督促各參建單位切實加強外墻保溫、裝飾施工的動火作業管理,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施工期間需進行焊接、氣焊切割等工序作業時,項目經理要審批,焊工持證上崗,作業面滅火器材配備齊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護,安全監理人員旁站監理,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切實加強涉及結構安全關鍵環節、重點部位的質量監管
對樁基礎、鋼筋、混凝土、砌體、幕墻等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環 節、重點部位,從原材料、施工過程、試驗檢測等多個層面,通過日常監督巡查、必監部位抽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重要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執行情況等嚴格實施監管, 重點整治鋼筋違規加工、幕墻骨架材質不符要求、節點焊接質量差等突出問題。對于存有結構安全隱患的工程,一律責令停工整改, 嚴格按照規定采取鑒定檢測、加固補強等處理措施,確保結構安全。
(四)加強建筑設備安裝工程質量監管,確保工程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
一是進一步規范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重點解決安裝工程肢解發包、隨意變更、管理人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二是出臺相關技術規定,深入治理各種不規范的安裝施工做法,特別是電氣管線穿線清管、地漏安裝、燈具安裝等;三是加強對竣工驗收條件的把關,凡配電系統、采暖系統、太陽能熱水系統、智能建筑系統等功能性內容未按有關要求施工完善的,不予通過竣工監督抽查。
(五)扎實開展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活動,強化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落實
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建管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繼續認真開展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活動,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一是加強宣傳指導,通過實行激勵政策、組織集中交底等手段,切實提高施工企業治理質量通病的積極性,幫助從業人員真正掌握質量通病治理及分戶驗收的各項要求及技術措施;二是強化過程控制,以裂縫、滲漏等十二項通病治理任務為重點,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治理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是狠抓責任落實,對質量通病治理效果達不到要求或在分戶驗收中弄虛作假、降低質量標準的,嚴格按照規定對責任單位實施處罰。
(六)繼續加大對檢測機構的監管力度,為保障工程質量夯實基礎
一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檢測機構合理競爭、規范檢測,杜絕低于成本價的惡性競爭行為,確保檢測結果公正、科學、準確;二是強化監督執法力度,對出具虛假報告的檢測機構,一律暫停其檢測業務并移送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三是研究出臺相關規定,明確檢測機構不得與被檢測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四是進一步改進檢測合同備案制度,做好檢測合同備案工作,引導檢測機構進行信息化建設,形成我市檢測機構網上監督體系。
(七)進一步強化對預拌混凝土(砂漿)質量的管理,深入推進預拌砂漿應用
根據當前預拌混凝土(砂漿)行業的新形勢,進一步完善手段, 強化監管。一是結合有關預拌混凝土的新技術、新材料,對2006年出臺的《濟南市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完善監管依據;二是制定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考核評價辦法,對考核不達標的企業,給予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限制生產范圍,建議資質管理部門延期資質年審等處罰,促進企業提高質量自控能力和自覺性;三是繼續發揮質量協會作用,促進行業自律,避免惡意壓級壓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四是進一步加強巡檢力度和頻率,嚴厲打擊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或原材料不按規定檢驗、隨意改變混凝土 (砂漿)配合比、無有效冬期生產措施等行為,確?;炷?砂漿)質量;五是嚴格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快推廣使用預拌砂漿的通知》要求,對不按規定使用預拌砂漿的,責令停止施工,并依據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予以處罰。
(八)繼續扎實開展施工圖審后監管及建筑節能監管工作
1、將施工圖審后監管作為日常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常抓不懈,在對工程實體進行監督檢查時,嚴格核對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批準的施工圖,重點落實有無違規加層、擴建行為,凡存在重大變更而不重新報審的,一律停工,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2、進一步強化建筑節能監管,深入貫徹執行《建筑節能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嚴厲查處擅自降低節能標準的違規行為,督促建設單位做好施工現場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工作, 同時著力解決外墻保溫應用中出現的保溫板燃燒性能達不到要求、粘貼飾面磚系統的耐久性得不到有效保證等突出問題。
(九)嚴格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加強文明施工監管
一是嚴格貫徹落實《濟南市建筑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圖集》的要求,規范施工現場場容場貌,大力推進文明施工標準化、定型化工作;二是以揚塵污染防治為重點,強化監督執法力度,對施工場地不硬化、裸露渣土不覆蓋、車輛出場不清洗、建筑垃圾亂拋撒等違規行為,一律嚴格按照 《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實施處罰。
(十)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
建筑工程參建單位應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高度重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1、建筑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要求突出做好對新進場人員、“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確保所有確保新進場人員、“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真正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及安全操作技能。
2、監理單位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切實加強對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對所有監理人員重點就有關工程建設和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專業技能、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培訓教育,提高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適應監理工作的需要。
(十一)扎實做好工程質量安全投訴處理工作
1、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建設、施工單位要增強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責任感,高度重視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住宅工程使用功能、質量通病治理,以及質量回訪保修、投訴處理責任落實等方面工作,以減少投訴數量。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管,嚴格按照法規、政策處理投訴,并耐心做好解釋、引導, 注重發揮督促、協調作用,切實維護投訴人及參建單位的合法權益,有效遏制群體投訴、越級投訴現象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對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工作推誘扯皮、不依法履行保修義務或多次維修仍未解決所投訴質量問題的,對質量投訴處理不力,造成群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相關責任單位,應依法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記錄不良行為等,并與企業資質年檢、升級、招投標聯動。
對開發(建設)單位,不得評為管理先進單位;新開工工程辦理法定建設手續時,將不予開通綠色通道。
(十二)進一步加強監督機構的自身建設
1、加強監督機構思想建設,使監督機構隊伍的思想境界和精神狀態與時代發展的要求相適應,與質量安全監督承擔的使命相適應。一是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增強做好質量安全監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始終把防范質量安全事故放在監管工作的突出位置;三是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每一名監督人員都要堅持整體工作“一盤棋”思想,圍繞全局做好監管工作。
2、加強監督機構能力建設。一是提高監督機構依法監管的能力。要大力提高依法監管的意識,嚴格按照規定行使監管職權,不缺位、不越位。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監管行為,對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行為,要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 二是提高監督機構解決突出問題的能力。注重標本兼治,既要抓查處,又要抓責任追究,達到教育人的目的;既要找原因,又要抓整改,達到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的目的。
3、加強隊伍建設。要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當前監督機構和監督人員要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建管局關于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做好考核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4、加強監督機構作風建設。一是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為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服務,為行業科學發展服務,在服務中強化監督,在監督中改進服務;二是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廉政教育,密切結合崗位風險加強教育和監督,防止和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防止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強化責任分解、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